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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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16-04-19 |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注释:第二条同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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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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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 |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2016-04-19 |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注释:第二条同时废止。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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