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资料清单 1、企业及其下属子公司(包括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包括所有独
立核算单位)总体框架示意图,并说明清产核资范围及确定依据; 2、企业基本情况及业务情况简介,
包括主要的原材料供应商和销售客户、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等; 3、企业章程、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及其他批准文件等; 4、企业组织机构图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和各分厂部门的负
责人名单;企业关联单位名单;企业各分支机构情况; 5、企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
的决议和会议纪要; 6、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财务制度及采用的会计政策; 7、清产核资年度会计报
表及帐簿凭证,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包括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企业年度决算批复资料)和
近二年有关部门财税检查报告; 8、清产核资基准日各存款户的银行询证函、银行对帐单、银行余额调节
表; 9、清产核资基准日各往来单位(含应收应付、其他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的询证函,不能提供询证
函应请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就不能询证的原因提供说明; 10、清产核资基准日外部保管的股票、债
券等有价证券的询证函,询证函内容应包括有价证券是否存在质押、担保、冻结等事宜; 11、清产核资
基准日发出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委托代销商品的询证函,询证函内容应包括该等存货的品质状况等事宜
; 12、企业对外投资的出资协议书,被投资单位的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出资证明书、上年度业经审计
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表; 13、企业固定资产的产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车辆行驶证、主要设备的采购
合同和发票,重要固定资产的验收报告; 14、企业无形资产的产权证明,如土地使用证、专利证书、其
他无形资产的购买协议; 15、企业长短期借款合同和资产抵押合同以及重大财务承诺书; 16、企业享
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本年度及上年度的纳税申报表、所得税汇算表; 17、企业抵押(含质押)事项、担
保事项、诉讼事项及重大期后事项相关资料及说明; 18、企业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与清产
核资基准日有关的、以前年度会计及其他资料; 19、管理当局声明书。